紡織服裝新國標8月出臺
2012-06-19
8月起我國將實行紡織服裝新國標,新國標全部技術內容均為強制性,旨在控制紡織品中主要的有毒有害物質,其中規(guī)定嬰幼兒服裝的范圍從24個月擴至36個月,而且這些服裝都得執(zhí)行A類標準,目的是保護嬰幼兒健康。
浙江省紡織測試研究院的相關負責人說,此前,嬰幼兒服裝的規(guī)定范圍是24個月以內,只有24個月以內的嬰幼兒服裝要求執(zhí)行A類標準,而24-36個月孩子的服裝就沒有這個要求,不少企業(yè)生產這個階段孩子的襯衣、內衣等執(zhí)行的是B類標準,外套等執(zhí)行的是C類標準。
相比B類和C類,A類標準在甲醛、pH值、色牢度等方面均更加嚴格,這意味著廠家在選用面料和工藝上的要求也更為嚴格,生產成本也要相應提高。以甲醛為例,A類標準要求甲醛含量≤20毫克/千克,B類標準就放寬到≤75毫克/千克,C類更是放寬到≤300毫克/千克。“A類基本上就等于甲醛不能檢出,廠家有些生產工藝就不能用了,比如襯衣的免熨技術,這種技術用到的材料可能產生更多的甲醛。”上述消息人士說。
考慮到嬰幼兒經(jīng)常會無意識地將衣服等物咬在嘴里,若織物的耐唾液色牢度未達標,會導致孩子直接吞噬染色殘留物而受到傷害,所以A類標準在耐唾液色牢度上的要求也大大提高。
以生產嬰幼兒服裝為主的萬事利集團的負責人說,嬰幼兒的服裝不是大人服裝的縮小版,其與童裝的最大區(qū)別是安全,所以36個月內孩子的服裝,他們一直執(zhí)行A類標準。
除對嬰幼兒服裝的規(guī)定外,新國標中,還原條件下染料中不允許分解出的芳香胺由23種增加到24種,增加了4-氨基偶氮苯;同時明確規(guī)定致癌芳香胺的最大限量值為20毫克/千克,實現(xiàn)了與國際的接軌。
據(jù)悉,可分解芳香胺主要由衣服的染料帶來,在穿著過程中容易分解,存在致癌、致畸的可能性,新增加的4-氨基偶氮苯是芳香胺的一種,以前因為儀器所限檢不出來。
今年4月浙江工商曾公布一批韓國進口服裝的抽檢情況,其中一款標稱黛瑪仕(鄭州)服飾有限公司總經(jīng)銷、商標為“D‘modes黛瑪詩”的針織外套中檢出的聯(lián)苯胺,即是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一種,當時這件針織外套被檢出的聯(lián)苯胺含量達到了608毫克/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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