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麥郎方便面被檢出酸價超標 食品安全亟待加強司法
2012-07-18
方便面,對于大眾來說并不陌生,雖然明知它并不是健康食品,但在生活節(jié)奏忙碌的今天,方便面仍舊是消費者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方便食品。然而,記者日前從河南省工商部門獲悉,在對方便面食品的例行抽查中,今麥郎食品有限公司生產(chǎn)的多款、多批次方便面被檢測出酸價超標。
據(jù)工商人員介紹,今麥郎被查處的多款不合格方便面均為市面熱銷產(chǎn)品,包括“今野拉面”、“一元王香辣牛肉面”等,而“今野拉面”多批次均被檢測為酸價超標。而酸價過高,則會導致人體腸胃不適、腹瀉并損害肝臟。
食品安全亟待加強司法
近年來,食品安全的頻頻爆發(fā),無一不在刺激著消費者的脆弱神經(jīng)。食品安全的爆發(fā)無非就是廠家商家的道德低下、監(jiān)管部門的不力等等。每次食品安全的爆發(fā),媒體或相關人士都在呼喚著監(jiān)管部門和社會的道德。社會道德的改變是需要時間的沉淀和全社會的努力。監(jiān)管部門面對層出不窮的,面對公眾質疑更有一種深沉的無力感。監(jiān)管部門一直在努力,但是面對繁瑣的司法程序和不給力的司法標準,又談何的“高效率”呢?
在食品安全問題上,不能只靠行政監(jiān)管,而必須加強司法。以我國2009年頒布的《食品安全法》為例,目前來看與社會發(fā)展明顯脫節(jié),其對食品違法行為的司法處理力度過輕,以罰款、停業(yè)、吊照、承擔賠償責任為主。反觀美國從1906年以來制定和修訂了35部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法規(guī),歐盟則30年來通過了《通用食品法》等20多部相關法規(guī),真正做到了對相關違法行為有法可依和嚴厲懲戒。要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安全問題,我們必須通過修訂立法,用“重典”加大對食品安全事件責任人的懲戒力度,威懾食品企業(yè)遵守食品安全標準。
想要徹底的改變國內食品市場的現(xiàn)狀,就亟待加強司法,應盡快訂制一個與社會發(fā)展相適應的《食品安全法》。
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