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變壓器臺的兩種責任
從安全管理的角度出發(fā),可以把變壓器臺的安全責任分為狀態(tài)責任和管理責任兩種,狀態(tài)責任指變壓器安裝是否符合有關技術規(guī)程,安裝位置是否合理等。管理責任是指對變壓器臺的監(jiān)督管理是否到位。?
(1)變壓器臺的狀態(tài)責任。變壓器臺的狀態(tài)責任實際上是變壓器臺是否符合有關的技術規(guī)程,這是標準變壓器臺的重要標志及變壓器臺的裝設是否標準的問題。當變壓器臺出現(xiàn)損害事故時,其自身安裝能保證供電企業(yè)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①變壓器的位置在架空配電線路設計技術規(guī)程中是這樣規(guī)定的:配電變壓器臺應設在負荷中心或重要負荷附近,要便于更換和檢修設備。同時,還應避開車輛、行人較多的場所。
②《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關于線路保護區(qū)的規(guī)定:變壓器臺的最突出部位距道路和房屋應保持5m距離。?
③容量在320kVA以下容許放在桿上的變壓器臺,其臺底面(糟鋼底面)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并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標志牌。?
④容量在320kVA以上的應裝設在室內(nèi)。?
⑤變壓器臺如在室外,應裝在平臺上,對地距離1.2m,并應裝設永久性圍欄,圍欄的高度不得小于2.5m,圍欄的門應閉鎖,并懸掛“禁止入內(nèi),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2)
變壓器臺的管理責任。對于變壓器臺的管理責任,如1999年4月,年僅6歲的男童張某在變壓器圍欄邊玩耍,見變壓器圍欄大門半開,便入其內(nèi)。當右手順著高壓側A相套管向上觸摸時,被高壓電擊倒在地,因傷情嚴重對其左右雙手做了截肢手術和雙肘植皮手術。事后張某就治病損失、傷殘補助費和殘具等經(jīng)濟損失狀告我公司,法院判決我公司賠償受害人經(jīng)濟損失的20%。法院認為作為變壓器的產(chǎn)權人,因疏于管理,導致傷殘具有過錯的依據(jù)如下:?
①變壓器臺的圍欄裝設的木門不符合規(guī)程設計要求。?
②變壓器臺的圍欄木門雖加鎖,但未能緊閉。?
③未在變壓器臺的圍欄顯著位置懸掛安全警示牌。?
④裝在平臺上的變壓器對地距離不足1.2m。?
2 變壓器臺監(jiān)督管理的具體措施
配電變壓器是安全供電的關鍵性設備,標準變壓器臺應該是符合規(guī)程設計要求、裝設位置合理。?
(1)按照設計安裝要求,做好配變投入運行前的驗收工作,驗收不合格的變壓器臺嚴禁投入運行。?
(2)要特別注意變壓器臺與道路和房屋的距離,對安全距離不夠的變壓器臺,應根據(jù)《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第五十條,關于因建設引起建筑物與供電設施相互妨礙,需要遷移供電設施或采取防護設施時,應按建設先后的原則確定其擔負責任的規(guī)定辦理。誰在后,誰遷移或拆除。?
(3)加強對變壓器臺運行維護管理工作。每年進行一次配電變壓器的查評,摸清配電變壓器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存在問題進行認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