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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臨湘市城西水廠工程已由臨湘市發(fā)展和改革局以臨發(fā)改招[2012]106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配套資金。招標人為臨湘市團灣水庫供水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省國鼎招標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臨湘市城西水廠工程
2.2 建設地點:臨湘市
2.3 規(guī) 模:本項目共一個標段,新建絮凝池、沉淀池、V型池、氣水反沖快洗濾池、清水池、吸水井、送水泵房、配電室、鼓風機房、加藥間、廢水集水池、污泥濃縮池及干化場等市政輸水管網系統(tǒng)建設工程,總設計供水能力為3萬m³/d;總投資額約2100萬元。
2.4 工期要求: 365天
2.5 質量要求: 合格工程
2.6 招標范圍: 施工圖所含的全部施工內容
2.7標段劃分: 本項目共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營業(yè)執(zhí)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yè)按照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湘建建[2010]136號文件要求須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記證;
3.2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為 本專業(yè) 貳 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無在建工程,且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技術負責人應具有中級或以上職稱,且為本單位正式職工;
3.4企業(yè)負責人、擬任建造師和專職安全人員應持有相應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企業(yè)或項目負責人近三年內應具有類似工程施工經驗,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其他人員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
3.4 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號文件中 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 。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5.投標保證金
投標申請人在報名前須從投標人帳戶預付投標保證金至臨湘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賬號上,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肆拾貳萬元,由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入投標保證金的托管賬戶。(戶名:臨湘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中國銀行臨湘支行長安分理處;賬號:593757349261)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 請從2012年6月25日~2012年6月29日 17 時止(節(jié)假日除外)(北京時間,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身份證和擬投入的本項目建造師本人持建造師證、身份證、授權委托書、介紹信原件(日期必須是公告發(fā)出之日至報名截止時間止為有效期)及擬投入項目部成員的證件原件到我公司報名(臨湘市建設局一樓103室),并按代理公司通知的時間購買招標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岳陽市行政區(qū)域外企業(yè)按《岳陽市建筑市場外來企業(yè)登記備案管理規(guī)定》辦理備案手續(xù),其它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6.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6.3 投標單位在報名前需到業(yè)主處了解工程前期建設情況。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詳見招標文件,地點為 臨湘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標投標交易中心開標大廳(臨湘市建設局三樓) 。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3 投標人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湖南省外投標人還必須由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親自到場參加投標,法定代表人確因出國、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場的,必須提供相關證明,否則,招標人不予受理。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湖南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 上發(fā)布。
9.行政監(jiān)督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jiān)管機構監(jiān)督。招標投標監(jiān)督機構為 臨湘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電話: 0730-3765070 。
10.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臨湘市團灣水庫供水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 臨湘市
聯(lián) 系 人: 劉興成
電 話: 13974032062
招標代理機構: 湖南省國鼎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臨湘市建設局一樓103室
聯(lián) 系 人: 易紅 仇鉑璐
電 話: 0730-3769877 15115016690
傳 真: 0730-3769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