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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湖南省攸縣沙河河流治理工程已由湘水計【2011】61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財政資金和地方配套,招標人為攸縣水利局,招標代理機構(gòu)為湖南長沙天平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分為1個標,投資估算金額:1200萬元(具體金額以合理定價清單為準)。
2.2合同名稱:湖南省攸縣沙河河流治理工程
2.3合同編號:TPZB-2011-YX-HLZL
2.4建設地點:攸縣丫江橋鎮(zhèn)
2.5計劃工期:140日歷日
2.6招標范圍:河道綜合治理長度為8.09km,土堤加固4.00km,土堤格賓護腳7.64km,土堤雷諾護墊護坡2.83km,河道疏浚8.09km,新建潛壩6座,原潛壩拆除重建2座,灌溉(兼攔沙)壩加固5座, 灌溉壩加固4座,附屬建筑物工程34座,(新建穿堤涵洞20座,人行橋拆除重建5座,機耕橋護岸、護底9座)。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是獨立的法人資格,并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合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施工資質(zhì),且取得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近五年內(nèi)具有兩個類似工程的施工經(jīng)驗業(yè)績,同時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
類似業(yè)績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指 堤防或水庫除險加固 工程;2、合同金額不低于 1000萬元;3、有效年限:2007~2011年;4、須提供完工證明資料。
3.2 投標人必須為湖南水利廳以湘水建管[2011]57號文的“第一批已提交了信用檔案以及取得了入湘施工登記證的水利施工企業(yè)名單 ”以及按照湘水建管[2011]60號文規(guī)定取得了《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初入湘施工登記證受理證明》的施工單位。
3.3 擬任各標段的項目負責人須是注冊在本投標單位的水利專業(yè)貳級及以上建造師,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B類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且為投標單位正式職工,無在建項目。技術(shù)負責人具有水利專業(yè)中級及以上技術(shù)職稱,且為投標單位正式職工。
3.4同一注冊建造師不能同時在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工程項目上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否則做廢標處理。
3.5擬任本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和技術(shù)負責人不得在投標時更換。
3.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7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4. 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權(quán)委托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授權(quán)委托人須是注冊在本投標單位的建造師和技術(shù)負責人)于2011年11月9日至2011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3:00時至5:3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攸縣西苑賓館1107房間持以下資料報名:
(1)發(fā)布公告后開具的介紹信(電腦打印,手寫不受理)和投標單位法人授權(quán)委托書(原件);
(2)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
(3)企業(yè)資質(zhì)證書(副本原件);
(4)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原件);
(5)近五年內(nèi)兩個類似工程業(yè)績中標通知書和施工合同及完工證明(原件);
(6)擬任各標段建造師必須是注冊在本投標單位的水利工程貳級及貳級以上注冊建造師且為本單位正式職工,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建造師注冊證(原件)、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證(原件)、勞動合同(原件)和投標單位為其辦理的社會保險(近6個月以上)的證明;
(7)技術(shù)負責人應具有水利工程中級及中級以上職稱且是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職稱證(原件)、勞動合同(原件)和投標單位為其辦理的社會保險(近6個月以上)的證明;
(8)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A證(原件)、勞動合同(原件)和投標單位為其辦理的社會保險(近6個月以上)的證明;
(9)以上所有證件需留有原件供招標人查驗,兩天后退還,并所有資料備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套交招標人留存,如投標人不符合上述基本資格要求,或上述資料提供不全,或復印件與原件不一致,申請人與其證照不符合或超過報名時間的,招標人概不受理。
(10)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在報名前需與招標人簽訂《 誠信承諾書》,若投標人不簽署《 誠信承諾書》的招標人概不受理。
(11)投標人必須是湖南省水利網(wǎng)上公布的《第一批提交了誠信檔案以及取得入湘施工登記證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yè)名單》(湘水建管〔2011〕57號)范圍內(nèi)的企業(yè)(投標單位自行網(wǎng)絡打印遞交);未列入《第一批提交了誠信檔案以及取得入湘施工登記證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yè)名單》的企業(yè),須向湖南省水利廳補交企業(yè)誠信檔案和入湘施工登記證,并由湖南省水利廳受理后開具受理證明(證明原件),憑受理證明可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外省企業(yè)還須持入湘登記證(原件)。
(12)前來報名的投標單位,須自行從湖南長沙天平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網(wǎng)址:)下載打印《招標文件發(fā)售登記表》,報名時自備填寫好的表格領取號碼牌,排隊報名。
4.2 投標申請人在報名購買招標文件時提供虛假原件及資料的,取消報名購買招標文件資格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記不良記錄。
4.3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1500 元,售后不退。
4.4 本次株洲市小河流治理工程項目,招標共分為①湖南省茶陵縣建設村河治理工程下房至建設村入河口項目區(qū)工程、②湖南省醴陵市鐵江河流治理工程泗汾段、③湖南省株洲縣朱亭河太湖段治理工程、④湖南省炎陵縣中村圲防洪工程、⑤湖南省攸縣沙河河流治理工程,共五個標。本次投標單位只允許針對上述五個項目之一進行報名,若投標單位出現(xiàn)對上述項目2個及2個以上項目報名將取消資格。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評標辦法
本項目工程評標辦法采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若干意見》湘水辦【2011】36號文件中的(附件1)《湖南省水利工程項目施工招標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實施辦法(試行)》中的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
7.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網(wǎng)址:)、湖南省招投標監(jiān)管網(wǎng)(網(wǎng)址:http:// )、湖南水利網(wǎng)(網(wǎng)址:)及湖南長沙天平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網(wǎng)址:)上同時發(fā)布。
8.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攸縣水利局
聯(lián) 系 人:吳先生
電 話:15717531963
招標代理機構(gòu):湖南長沙天平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長沙市韶山北路370號(省水利廳防汛大樓1416號)
郵政編碼:410007
聯(lián) 系 人:郭先生 李小姐
電 話:0731-85483832
傳 真:0731-85519161
電子郵件:
網(wǎng) 址: